芜湖城市绿地建设导则

2017/3/17

芜湖市绿地设计导则


1.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芜湖城市绿地设计水平,充分发挥绿地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的功能,建设布局合理、绿量适宜、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芜湖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城市绿地的设计。

各类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设计原则

2.1以人为本原则。设计须符合市民的休闲健身等需求和审美趋向。

2.2生态性原则。突出植物的季相变化和环境效益。

2.3因地制宜原则。坚持按节约型园林绿地来建设。

3.城市园林绿地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公园及大型综合性绿地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乙级(含乙级)以上双资质。

4.城市园林绿地设计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4.1方案设计阶段

需提供设计说明(包括设计范围、设计理念、设计原则、设计依据等)、总平面图、视线分析图、交通图、功能分析图、竖向图、灯光配置方案图、标识家具平面布置图、分区平面图(主入口、次入口、重要节点等)、植物配置意向图、反映景观设计意图的效果图多张(包括整体鸟瞰图)、方案设计估算。

道路绿化设计方案还需提供苗木的品种和规格。

4.2初步设计阶段

必须在甲方认可的方案基础进行初步设计。

设计说明、总平面设计图、分区平面设计图、竖向设计图、分区详细竖向设计、排水平面图、地面铺装总平面图、分区铺装平面设计图(含铺装材料图片及铺装方式索引)、绿化种植说明书、苗木表、绿化布置图(包括总平面、乔灌木、地被三部分)、植物参考图片、重点区域的详图、景观设计中建筑及小品的平、立、剖面图及节点大样图、灯光、喷泉、喷灌系统定位及效果设计图、景观装修材料说明及样本标识、垃圾箱、座凳等小品(定位、选型或意向性设计等)设计图、背景音乐系统布置图、工程概算书等。

4.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及方案修改后所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设计。  

绿化平面图应有尺寸标注结合方格网布置,便于施工放线;必须按1:300或以下的比例进行绘制;引线标注必须标明数量;苗木表中自然式种植的不同苗木规格必须分别列表;观赏价值高的乔木需附彩色图片。居住区绿化施工图则应包含绿地面积计算书。

5.城市各分类绿地设计要求

5.1公园绿地

5.1.1公园范围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5.1.2公园范围内原有乔木应保留,有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保留并结合到园内景观之中。

5.1.3公园的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构筑物可布置垂直绿化。  

5.1.4通行机动车辆的园路边乔木分枝点不得低于3m。

5.1.5除专类园(区)外,公园绿地绿化面积少于3000m2的,植物种类数量大于30种;公园绿地面积在3000-10000m2的,植物种类大于50种;绿地面积在10000-20000 m2的,植物种类数量大于60种;公园绿地面积大于20000 m2的,植物种类数量大于80种。

5.2道路绿地设计  

5.2.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5.2.2双向六车道的两侧分车绿带宽度须大于2m。

5.2.3绿化分隔带宽度大于等于2m的须种植乔木。

5.2.4行道树株距须不大于5m,胸径须不小于12cm,分枝点高度须不小于3m。

5.2.5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不能影响通行视距安全要求。

5.2.6生态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满足:大、中型汽车停车场>4m,小型停车场>2.5m,自行车停车场>2.2m。地面铺装尽可能采用透水、透气结构的材料,在不影响车辆承重的前提下,提倡用绿色植物结合承重格铺装。

5.2.7立交桥墙体和桥墩宜进行垂直绿化。

5.2.8人行道后侧绿化:双向六车道的后侧绿化带宽度须不小于15m,景观大道、国道、快速通道的后侧绿化带宽度须不小于20m。《芜湖市绿道总体规划》中明确要求建设绿道的道路须按绿道规范进行设计。

5.3.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

5.3.1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      

5.3.2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3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6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40%左右。

5.3.4绿地中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的铺装面积应控制在25%以内。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      

5.4附属绿地设计

5.4.1对环境有大气、噪音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设置宽度不小于30米的防护林带。

5.4.2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单位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5.4.3同一绿地中落叶乔木与常绿乔木的比例为1:2至2:1;乔木与灌木的比例为1:6至1:3,乔灌木在绿地中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达到6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面积不得超过40%。

5.4.4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硬质铺装面积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30%。


芜湖市城市绿地施工导则


城市绿地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户外活动的主要场所,绿地建设总目标应该做到:绿化、美化、香化、净化、舒适、健康。

为促进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以适应新建、改扩建绿地建设的需要,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除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全市各类绿地施工。

1.施工前期准备

1.1施工人员到现场勘察,勘察内容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了解掌握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1.2制定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项目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方法(3)施工程序(4)进度计划(5)编写施工组织(6)安全措施、技术规范、质量标准(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8)施工方案各种附表。

1.3重点材料准备: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1.4相关资料准备: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协调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排水、给水、电力工程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土壤、地形标准

2.1保护好原有景观:根据设计保存好原有良好的环境资源,如大树、水体及其他景观。

2.2建筑垃圾土的清运:彻底清除绿化带内建筑“三灰”、砖头、石块等垃圾;根据设计定位图计算建筑垃圾土内部调运的范围及数量和外运范围及数量,并确定好交通流程操作线路。

2.3表土保存和利用:保存好质地优良的疏松表土,集中堆放保存,回土时充分利用。

2.4土壤更换、改良。根据土壤质地情况,不符合种植要求的土壤必须更换或改良。草坪、花卉等加10%粗砂或腐殖土,改良土壤透气性;道路分隔带绿化,先将1m深渣土全部挖出运走,树池经验收合格后,再回填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各施工区域应分别选择一个种植土取土点,设立一个土壤拌和站。

2.5整理地形。利用旋耕机或其他工具对土壤进行翻耕。翻耕后的土块粒径应在1cm左右,粒径为2-4cm的土块不得超过10%,土壤外表要达到土粒细碎、疏松、无杂物。地形应自然流畅,达到自然排水要求。

2.6绿化带内贴近侧石处的土壤必须低于侧石5cm。

3.植物种植工程

3.1苗木质量标准:所有苗木一律使用苗圃地苗。苗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形端正、冠形丰满、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符合绿化方案和施工图要求。

3.2苗木土球和树穴标准:乔木类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10倍;灌木类土球直径是地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根据设计定位图挖掘乔灌木的树穴,若遇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或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适当调整。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以免造成植树时根系不能舒展或填土不实。树穴的直径应大于土球直径40-60cm。树穴深度应大于土球高度20-40cm。土质不好的,应加大树穴的规格,并将杂物筛出清查,如遇石灰渣、沥青、混凝土等对树木生长不利的物质,则应将穴径加大l一2倍,将有害物清运干净,更换种植土。 公园、大片绿地树穴用小型挖掘机挖掘,人工修整。裸根植物定植在气温较高、空气干燥或苗木质量欠佳的情况下,应在种植前挖好泥浆坑,按比例加入生根粉,对苗木进行浸根后栽植,提高成活率。

3.3苗木运输:运输要遵循“随挖随运”的原则,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提轻放。裸根乔木运输,应保持根系的湿润,用毡布遮盖,树根朝前,树稍向后。带土球苗木运输,土球朝前,树稍向后,并用木架将树冠架稳。竹类运输时要保护好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当日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假植,对带土球苗木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3.4苗木修剪: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短截、摘叶,总体应保持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水分代谢平衡为主。 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一般为疏枝,修剪直径5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对拟种乔灌木根系应剪除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种植前对乔木的树冠应根据不同种类,不同季节适量修剪,对灌木的蓬冠修剪以短截修剪为主,保持内高外低,较大的剪、锯之伤口,应涂抹防腐剂。

3.5苗木施肥、种植:各种花草树木均需施放腐熟有机肥或复合肥。施肥时,将腐熟饼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在穴底铺平,再加10cm种植土。

规则式栽植应保持平衡对称,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苗木高度、干径、树型一致,栽植树木应保持直立,树型丰满面朝主要方向;自然式栽植要充分体现绿化方案意图和施工图要求,树木规格、株距大小搭配合理。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树身上下应垂直。种植深度:裸根乔木应将原根颈土痕与原土平,灌木应与原土痕齐,带土球苗木比土球顶部高出原土。较大苗木为了防止被风吹倒,应立支柱支撑。苗木栽好后,在原树坑的外缘部砌地堰,第一遍定根水必须及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使土壤与根系紧密结合,第一遍水渗入后,发现树苗有歪倒现象应及时扶直,并用细土将灌水堰内填平。色块(绿篱)植物须做到满栽密植、到边到角。

道路绿化带内路灯、交通信号等各种管线须埋设在1m以下,保持种植土层厚度。公交站台等人流较多的地方,绿化带要设置护栏。

3.6苗木固定、支撑:苗木树干或树木重心与地面必须保持垂直(造景需要除外)。支撑应统一、牢固、整齐。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

4.质量监督

4.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

4.2建设单位的项目现场代表应加强施工质量督查。绿化苗木到场之后,立即现场测定苗木规格。

4.3绿化主管部门随机抽查施工质量并全程参与监督各类绿化工程全过程。

4.4建设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各自职责严格进行质量监督。

5.施工工程验收

5.1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工作内容,自查自验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认为其具备验收标准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再绿化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2验收准备工作:验收相关资料的准备,施工场地的清理,保洁准备,苗木的清点和工程量的统计。

5.3验收的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图、施工合同、设计变更文件等。

5.4工程竣工验收:苗木、花卉成活率95%以上,草坪无杂草,覆盖率100%以上,绿地整洁、平整,植物的整形修剪、附属设施质量按行业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

6.附则:

6.1施工过程协调监督:绿化监督部门全程参与绿化工程施工过程的协调监督工作。

6.2后期维护及工程移交: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交相应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养护管理,同时移交相关图纸及资料。

6.3乔、灌木规格验收标准示意图附后

示意图中的专业术语解释:

胸径:又称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高1.2m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地径:距离地面高20cm处测量所得的树(苗)干直径。

树高:指树木从地面上根茎到树梢之间的距离。

冠幅:指树(苗)木的南北或者东西方向的宽度

枝下高:从地面到第一层分枝点的高度。


芜湖市城市绿地养护导则


芜湖市城市绿地养护,必须遵循以下各项基本标准。

1.绿地、设施管护标准

1. 1及时清除绿地(带)、树池、树盘内的垃圾、砖石瓦块、枝叶、杂草、萌蘖,垃圾随产随清;及时清理死树。

1. 2游园步道、广场、公园每天上午7点以前完成普扫;全天侯清扫保洁,随时保持绿地清洁;及时清除园区内的乱涂乱画痕迹。

1.3及时维修护栏、树池侧石、铺装等设施,树池、绿化带内种植土应低于侧石5cm。

1.4绿地内和树木上无拉挂、刻画、张贴、悬挂等现象。

1.5对松动、歪斜的树木要及时支撑,扶正加固,损坏的树木支撑物要及时更换补齐。

1. 6对毁绿、破坏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对损坏的绿化、设施要及时进行补植、修复。

2.修剪标准

2.1乔木、花灌木及时修剪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徒长枝、衰弱枝,随时修剪腐枯枝、病虫枝和损伤枝及有碍交通安全枝条;及时修除花后残花败叶;修剪的剪口或锯口要平整光滑,树木损伤创面大于5cm(直径)或20cm2的必须进行防腐处理。行道树分枝点高度留养一致,不影响行车、行人安全和交通信号。

2.2整形灌木、色块、地被修剪要达到线直面平、轮廓清晰;草坪高度不超过8cm;及时清除修剪残留物。

3.补植标准

3. 1人为损坏3-5日内恢复,补植后的苗木与现有苗木品种规格基本一致。

3.2补植后需强化养护管理措施,确保植物成活。灌木因道路侧石地下倒角无法种植到边和现有苗木亮脚超过15cm的路段,须用麦冬镶边,做到无黄土裸露。

4.施肥标准

乔木每年要施冬肥,灌木和草本生长期需施肥,地栽花卉在栽植前需施基肥。

5.涂白、裹干标准

5. 1涂白。10月下旬-11月中旬,对落叶乔木、花灌木涂白防冻。涂白材料配比为水︰生石灰︰硫磺︰食盐=40︰10︰1︰0.5。同一路段、区域的涂干高度保持一致。

5. 2裹干。用草绳、蒲包、塑料薄膜等材料严密包裹树木主干和比较粗壮的分枝,同一路段、区域的裹干高度保持一致;次年4月初,在植物萌芽前及时撤除防寒物。

6.病虫害防治标准

6.1安排专人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每年4月-11月,根据不同病虫害发生规律,提前做好防治防控,喷药应在无风晴天的清晨或晚间进行雾状喷洒,并按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的顺序进行,不留空白;11月-次年3月应结合冬季养护管理,通过修剪清理病虫枝、清除枯枝落叶、冬耕培土、合理施肥等措施,清除越冬病原菌,并辅以必要的药剂防治。

6.2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地下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插毒签、药物埋设或人工捕杀的方法防治。

6.3严禁使用化学药剂除草,以免灌木、草坪枯死。

7.浇水

及时做好抗旱浇水和喷水除尘。

8.应急抢险标准

8.1随时扶正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和倒伏树木。

8.2有24小时抢险联系电话,遇险情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遇台风、暴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安全预案,进行绿化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交通畅通和公共安全,保护绿化成果。